• RainbowSoft Studio Z-Blog
  • RainbowSoft Studio Z-Blog
  • 本站支持WAP訪問
  • 訂閱本站的 RSS 2.0 新聞聚合
  • 合作酒店管理集團:
  • 索菲特酒店(sofitel)
  • 悅榕度假酒店集團
  • 安曼酒店集團
  • 香格里拉大酒店(shangri-la)
  • 康年國際酒店
  • 最佳西方酒店
  • 卡爾森國際酒店
  • 錦江國際酒店
  • 勝騰酒店管理集團
  • 四季酒店集團(Four Seasons)
  • 凱賓斯基飯店(Kempinski Hotels)
  • 千禧國際酒店集團
  • 朗廷酒店
  • 萬豪國際(Marriott)酒店集團
  • 希爾頓國際酒店
  • 凱萊酒店集團
  • 凱悅國際酒店集團
  • 喜達屋國際酒店
  • 法國雅高國際酒店
  • 海逸國際酒店集團
  • 豪生酒店集團(howardjohnson)
  • 洲際酒店管理
  • 錦江酒店集團
  • 建國酒店管理集團
  • 粵海國際酒店集團

Tel:0755-86193667    86193647
Name:Summer _ QQ:1622982    514032062
E_mail:hotelcis@163.com
CRT Group Design(hk) Co.LTD. 人和時代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企業、酒店的VI設計及營銷活動(二)

Post by hotelcis, 2017-10-12, Views:

第二怪:銷售渠道與營銷網絡混為一談
   營銷4P之一就是渠道,而這里所說的渠道是指產品從制造商到消費者手中的通道,從整個營銷角度而言,渠道一詞所包含的含義太狹窄了,因為渠道是縱向的,而構成營銷網絡是需要縱橫交錯并科學合理地分布銷售網點的。構成一個營銷網絡需要批發商、經銷商和零售商間的縱向合作,同時也需要批發商與批發商、經銷商與經銷商、零售商與零售商之間的協作,但這只是網絡系統中的一個。為了實現營銷的成功,公司還需要與銀行、標識設計公司、廣告公司、技術部門、政府部門和司法部門等輔助系統的合作。只有縱橫交錯,兩個系統一起運作管理,企業才能在市場上真正取勝。

第三怪:經銷商與代理商概念模糊
    所謂代理商,是指受企業委托負責幫企業尋找市場甚至幫企業銷售產品的企業和私人機構,它的明顯特征是不具有產品的所有權,只收取相應的傭金,譬如演員、經紀人和國外產品在我國尋找的代理商等。而經銷商卻大不一樣,盡管其在某些方面跟代理商有相似之處,也是銷售企業產品,但經銷商加盟企業銷售企業產品,是完全擁有了該企業產品的所有權的,即經銷商會按照企業的要求,現金支付產品費用,從而獲得該產品的所有權。
第四怪:營銷與分銷不分
   營銷的理論含義是指個人和集體通過創造,提供出售的產品,并同別人交換產品和價值,以獲得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種社會和管理過程。

(注明:轉載請注明來源于人和時代酒店vi設計 http://www.2v-city.com )

說明:本設計百科內容來源于網絡,僅供學習,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權,或者錯誤,請與我聯系,我會及時處理!謝謝。
Tags: 企業、酒店的VI設計及營銷活動(二) 
分類:酒店VI設計 | 評論:0 | 引用:0 | 點擊這里獲取該日志的TrackBack引用地址 | 獲取流量
上一篇:企業、酒店的VI設計及營銷活動(三)
下一篇:企業、酒店的VI設計及營銷活動

或許你還對下面的文章感興趣

Comments

發表評論: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里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

Last Comments

Guest

中文字幕一区久久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