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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酒店設計品牌新形象

Post by hotelcis, 2017-9-13, Views:

(2)推出低價的新品牌策略
    無論是直接降價還是間接降價策略,使用過度將會損害酒店品牌形象,但酒店企業對競爭對手的低價攻勢又不能置若罔聞??朔@一問題的方法是推出低價位的新品牌,理論界稱之為“斗士品牌”(Fighter Brand)。由于新品牌與原有品牌并無直接從屬關系,所以新品牌的低價策略只會樹立新品牌的低檔形象,不會對原酒店的VI設計及品牌形象造成損害。擁有著名品牌“康師傅”的頂新集團就采用了這一策略,它針對收入水平較低的消費群體推出了低檔品牌“福滿多”,從而在低檔方便面市場占有了一席之地。這種策略最大的缺點就是建立一個新品牌需要大量投資,這是一些小酒店、企業難以承受的。

4.撤退戰略
    當某一行業因為白熱化的價格戰而利潤微薄時,或者由于酒店企業實力不足,根本無法抵抗大企業及酒店的低價傾銷時,酒店企業又當如何應對?在這兩種情況下,企業或許應當選擇退出該行業。第一種情況的價格應對是不合算的。例如,20世紀90年代中期,由于大量微利競爭者涌入錄像帶行業,使得該行業盈利微薄,最后迫使3M公司從中退出,盡管3M是錄像帶的發明者。就第二種情況而言,當大企業進行低價傾銷時,小企業既無成本優勢又無財力支持,所以無法正面抗衡或側翼進攻。“三十六計走為上”,小企業只有從該行業退出,進入一個被大中型企業遺漏或不屑一顧的補缺市場,以此作為生存空間基至是發展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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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樹立酒店設計品牌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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