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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VI設計組織機構的依據(六)

Post by hotelcis, 2016-7-21, Views:

   集權與分權相結合起來的原則  這條原則要求酒店VI設計企業實施集權與分權相結合的管理體制來保證有效的管理。需集中的權力要集中,該放下的權力要大膽地受權給下級,這樣才能增加酒店VI設計企業的靈活性和適應性。如果將所有的權力都集中于最高管理層,則會使最高層主管疲于應付瑣碎的事務,則彼此協調困難,不利于整個酒店VI設計企業采取一致行動,實現整體利益。

  因此,高層主管必須將與下屬所承擔的職責相應的職權授予他們,調動下層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發揮其聰明才智,同時也減輕了高層主管的工作負擔,以利于其集中精力抓大事。但在一個酒店VI設計企業中,究竟哪些權力該集中,哪些權力該分散,沒有統一的模式,往往是根據酒店VI設計企業的具體性質和管理者的經驗來確定。

(注明:轉載請注明來源于人和時代酒店vi設計 http://www.2v-cit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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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酒店VI設計組織機構的依據(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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