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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品牌與標識設計的共同原則(二)
Post by hotelcis, 2017-9-26, Views: 很多酒店和企業在進行產品多元化經營時,直接采用完全一樣的品牌名稱,如錦江國際旗下的旅游、地產、酒店、金融等產業的名稱都叫“錦江”,維珍“Virgin”字樣的品牌名稱出現在航空、鐵路、手機、可樂、唱片、婚紗等幾十個風馬牛不相及的產業當中;一些酒店和企業則采用了某個專用的字詞來建立各產品的關系,如索尼的Walkman和Discman都采用了“man”的后綴,麥當勞用“Mc”前綴推出了很多產品,如Chicken MaNuggets,Egg McMuffin和Mcrib三明治。標識設計的品牌標志的使用也是如此,前述的錦江國際旗下的產業在品牌標志設計上都差不多,只是外圈的形狀和底部的色塊稍有不同。品牌口號是鏈接各產品的另一主要粘合劑,福特旗下的福克斯、蒙迪歐、翼虎、嘉年華等品牌都統一在“活得精彩”的手寫體品牌口號下面。
二、阿克的品牌關系圖譜
(一)品牌關系圖譜中品牌組合的四種模式
品牌組合結構研究領域的先驅奧林斯(Olins)描述了三個最基本的品牌組合結構:品牌化結構(The Branded)、品牌擔保(The Endorsed)、單品牌集合(The Monolithic)。拉福雷分部品牌(House Dominant)、雙重品牌(Dual Bra??ds)、被擔保品牌(Endorsed Brands)、單品牌(Brand Dominat)和隱藏品牌(Furtive Brand Dominant)等六種品牌結構。此外還有卡普菲勒教授提出的品牌架構(Brand Architecture)理論(見鏈接材料9-3)。大衛•阿克教授提出的品牌關系圖譜(Brand Relationship Spectrum)更是在以上學者基礎上推進一步,其組合結構分析是目前最為全面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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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酒店品牌與標識設計的共同原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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