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里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


Name:Summer _ QQ:1622982 514032062
E_mail:hotelcis@163.com
CRT Group Design(hk) Co.LTD. 人和時代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酒店品牌與標識設計的共同原則
Post by hotelcis, 2017-9-26, Views: 萬寶路就是低層級品牌驅動的,所以沒有多少人知道它的生產廠商菲利普•莫里斯(Philip Morris)公司(現更名為“高利亞Altria”)而三星手機是高層次品牌驅動的,所以旗下各字母和數字組合的型號修飾品牌不容易讓人記住。對于如何安排不同酒店層次品牌的關系問題,可以采取主導原則。格雷和斯梅爾策認為有五種主導的類型:(1)單一實體,即只提供一條產品線或一種風味,酒店、公司形象與產品形象完全一致,如聯邦快遞;(2)品牌主導,即突出產品品牌,如汰漬洗衣粉;(3)同等地位,即公司和產品品牌同等重要,如LG巧克力手機;(4)混合主導,即酒店、公司的品牌組合比較雜,有些產品是品牌主導,有些產品是公司主導,有些又是同等地位。如在本田汽車公司,本田雅閣等車型是公司主導,而謳歌是品牌主導,因為后者品牌的標識設計標志不同于本田標志;(5)公司主導,即突出公司品牌,如DELL公司。
4.如何跨越產品鏈接品牌的問題——共同原則
前面涉及的是同一個產品不同層次品牌的關系,而接下來談論的是同一個酒店品牌如何跨越各種產品又能保持一定的一致性。共同原則可以用于解決這二問題。不同產品共用的品牌符號越多,產品之間的聯系就會越緊密。共用的品牌符號包括酒店品牌名稱、酒店品牌標識設計的標志、酒店品牌口號等。
說明:本設計百科內容來源于網絡,僅供學習,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權,或者錯誤,請與我聯系,我會及時處理!謝謝。
Tags: 酒店與標識設計的共同原則
分類:國內酒店LOGO資料 | 評論:0 | 引用:0 | 點擊這里獲取該日志的TrackBack引用地址 | 獲取流量
或許你還對下面的文章感興趣
Comments

Hot Articles
New Articles
- [09/26]酒店品牌與標識設計的共同原則
- [09/26]酒店標識-相關原則、差異原則
- [09/26]酒店品牌設計層級的數目問題——簡單原則
- [09/25]酒店VI品牌組合的角色
- [09/25]品牌跨度和酒店VI設計(二)
- [09/25]品牌跨度和酒店VI設計
- [09/25]酒店的設計和品牌范圍
- [09/25]酒店設計和品牌化的差異點
- [09/25]描述性的酒店和企業品牌
- [09/25]酒店品牌設計組合
- [09/25]實現酒店VI品牌的清晰化
- [09/25]創造和保持酒店設計與市場的相關性
- [09/25]酒店品牌組合VI設計和戰略管理的目標
- [09/24]企業與酒店的品牌組合戰略管理定義
- [09/24]酒店設計與品牌組合
- [09/24]酒店和企業的品牌設計與授權
- [09/24]企業與酒店的品牌延伸分析
- [09/24]建立酒店品牌設計地位
- [09/22]酒店標識品牌核心一致
- [09/22]新創的酒店標識品牌形象(二)
- [09/22]新創的酒店標識品牌形象
- [09/22]授權步驟和創造酒店品牌設計形象
- [09/22]酒店品牌設計授權的風險
- [09/22]品牌授權風險和酒店設計
- [09/22]提高利潤和增強酒店設計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