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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標志設計產品的概念(二)

Post by hotelcis, 2016-8-17, Views:

(2)從需求的角度
從上述概念來看,旅游標志設計產品存在著“服務說”和“服務與實體說”的爭議,即最初認為旅游標志設計產品一種服務,到旅游標志設計產品是服務與實物的結合,再到旅游標志設計產品既可以是單純的服務,又可以是服務與實物的結合。從需求的角度來看,旅游標志設計產品是旅游者自主選擇的旅游行程,或是親身體驗而獲得的旅游經。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包括:

李天元(1997)認為旅游標志設計產品是旅游者從離家外出開始,直至完成全程旅游活動并返回家中為止這一期間的全部旅行經歷的總和。
羅明義(1999)認為旅游標志設計產品是旅游者以貨幣形式向旅游經營者購買的一次旅游活動中所消費的全部產品和服務的總和。
林南枝(2001)認為旅游標志設計產品是旅游者為了獲得物質和精神上的滿足,通過花費一定的貨幣、時間和精力所獲得的一次旅游經歷。
對旅游者而言,旅游標志設計產品的核心價值是體驗;旅游者兼具旅游標志設計產品生產者和消費者的身份;旅游經營者要善于借助一系列產品和服務為旅游者提供充足的體驗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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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旅游標志設計產品的概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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