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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名稱總是優先于公司名稱?

Post by hotelcis, 2015-5-22, Views:

    在打造品牌策劃的過程中,沒有什么能比使用公司的名稱更容易引起困惑了。
    •公司的名稱應該主導品牌名稱嗎?例如:微軟主導著微軟Word。
    •品牌名稱應該主導公司名稱嗎?例如:汰漬主導著寶潔。
    •還是應該給予它們同等的地位?例如:吉列超感。
 

    如何使用一個公司名稱的問題既簡單又復雜。簡單,是因為定律是如此的顯而易見;復雜,是因為絕大多數的公司有遵循打造品牌的簡單定律,從而違反邏輯并導致品牌名和公司名之間無止境的爭論。
    品牌名稱應該幾乎總是優先于公司名稱。盡管它通常不是制定品牌的最佳策略,但仍然具有意義。消費者購買品牌,他們并不購買公司。
    因此,當一個公司名稱像一個品牌名稱一樣(通用電氣、可口可樂、IBM、施樂、英特爾)被單獨使用時,消費者就把它看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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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品牌策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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