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化學的角度來看,品牌代表著特定的文化。品牌既是人類文化的創造者,又是人類社會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代表。
品牌標識設計是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高度結合體。品牌所蘊含的技術、材料、產品設計、功能、特性等物質的技術系統是其物質文化,表現為生產技術。品牌誕生之初一般以吸收先進技術為特征,又在發展中創造新技術,推動自身向前發展,從而形成良性循環。任何一個品牌都需要不斷創造符合消費文化、消費心理并適應市場需求的產品,不斷得到新生,達到所謂永續經營。
品牌的經營方式、品牌理念、品牌識別系統、品牌形象等構成品牌的精神文化,表現為品牌的經營技術。精神文化是品牌的靈魂,它規定了品牌的存在形式、態度、價值觀、情感、義務、責任、行為等。沒有精神文化的產品,不能稱之為品牌,也沒有市場前途。不同的品牌以不同的精神內涵,實現品牌的差異化、個性化,在同質化競爭日趨激烈的市場中,建立符合自身與市場、社會需求的精神文化系統,是品牌提升競爭力的保障。而品牌的精神文化又是同品牌所有者的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緊密結合的,同時又與時代文化密不可分,所以品牌又表現出不同的精神文化特征。
企業標識設計包含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的結合,構成完整的品牌文化,并在市場實踐中得到完善,同時作用于市場,它是品牌核心競爭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不斷創造新的市場,推動行業、市場、經濟、社會向前發展的動力之一。
綜上所述,每一個成功的品牌,在長期的品牌經營中都會形成含義明確的核心價值,它幫助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快速地進行分類、篩選、做出決定,具有導購的作用。同時,從市場營銷的效果來看,品牌產品比一般產品具有更強的品質保證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譽,能夠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增強顧客的購買信心,縮短顧客購買商品的決策過程。品牌產品除能像一般產品一樣向消費者提供某種使用價值外,還能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附加價值,如顯示身份、地位、品位、個性,這是因為品牌在長期的市場推廣中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個性和風格,它能強化使用者的個性特征和風格,成為某種生活觀念、生活形態的代表,展現時代精神和社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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