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講一下廣告客戶應該掌握的對廣告的評價和判斷的要點。 在這里介紹的評判標準完全是一家之言。
標識設計這個標準的意圖有兩個。一個是在哪個企業都可以見到的,企業的廣告部門也有定期的人事變動,因此會有這種情況什么都不懂的外行從其它部門調到廣告部門來,還有的人就任第一天就出席方案說明會,而當時所能做的只是把有關情況記在一個本子上,以備今后開展業務用。另一個并不是批評前面的那位總經理,而是說(審核)要有一個評判的標準,即如何分析評價廣告的表現形式,如何從若干個創意中通過分析評價選擇最佳方案。為了避免廣告的選擇標準在公司內部不一致,(總經理)即使間接地也要向廣告部門事先提示一下自己的意見。
這個標準,“味之素”和“三得利”不同,即使同是汽車廣告,“豐田”和“日產”大概也是不同的經辦同樣商品的銀行的廣告創作又應該如何進行呢?制作方的“電通”和“博報堂”正如人們所說有一種異樣的感覺……廣告表現的開發方式和創意發掘,以及用怎樣的觀點選擇最佳方案,都是千差萬別的。
因此每一個企業對廣告的觀念、態度、環境以及在經營上的關心程度也都是不同的。但我在幾個酒店標識設計的宣傳部得到的印象是沒有多大的差別。
人和時代設計
品牌設計、VI設計、標識設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