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酒店標識設計的企業名稱叫做“母品牌”的話,商品名稱 則為“子品牌”。例如市場中的花王的“ATTACK”、索尼的 “VIAO”、獅牌的“植物語言”、日清的“辣王”等,都是組合企 業名稱與產品商標的表示方法。比如消費者在挑選家用電腦時, 購買意向是由信任索尼廠家產生的呢?還是感到商店中“VO” 商標下的物品有質量保證而決定的呢?驅使購買意向的首先是商 品,但還有多種因素。
注重強化由母品牌得來的形象好呢?還是脫離母體,強調 利用品牌獨特的個性取勝的做法好呢?哪一方面有利于開展市場營銷?由于企業不同,從企業實力得出的自我判斷也會大相徑庭。
在出現了眾多母子結合的品牌形象的狀況下,怎樣創建品牌整體形象,則是企業面臨的重要課題。 尤其在各種商品相互交織,類似品牌泛濫的當今市場,一眼 看上去實在難以區分是哪個廠家生產的產品,商品內容也無法辨 別,商品名、設計樣式更是相差無幾。此時,品牌整體形象使凸 顯其重要作用,避免了挑選上述商品時的尷尬境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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