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來,酒店品牌設計一直專注著廣告策劃、品牌策略、影視廣告創作和制作的工作,我曾用3個月的時間把一個個獲過國際大獎的和曾經熱播的廣告片分解開來看,于是悟出了酒店品牌設計那些微妙所在,再把重點部分放在客觀現實的天平上稱爾,解構電視廣告,對于“商業+藝術”這種商業模型,也似乎在突然間有了頓悟:
①當一個廣告片“商業>藝術”酒店品牌設計:就是簡單地叫賣,也有人稱其為吆喝。之所以冠以品牌之說、廣告之名,無非是要披件商業品牌的外套而已。其實也不用刻意去包裝,無論表現方法還是廣告口號(Slogan),直截了當最好!
我國國民經濟快速發展階段,君不見,曾有多少急功近利者,高舉“品牌”這個在當時還算時髦稱謂的大旗,掛著品牌的頭,賣著產品的肉,目前存活下來并穩定發展下來的基本都進階了,進入另一種叫做“品牌運營”和“資本運營”的商業模式,大部分優質品牌都是穩步發展進化過來的。
②當一個廣告片“商業>藝術”酒店品牌設計:就是正常范疇的“商業電視廣告”,通常讓策劃人、廣告人頭疼的也是這個,要深入深入再深人、準確準確再準確地挖掘賣點,再套個余秋雨先生所說的“有意味的形式”,正常模式下的基本套路,無出其右者比比皆是,亙古不變很多策劃人、廣告人,尤其是創意人員所謂的“戴著鐐銬跳舞,就是其藝術才華和自認為巧妙的dea(創意點子)往往在商業面前,顯得卑微起來,并最終妥協、屈從,但這也是必然的結果,如果沒有好的關聯點,沒有一個企業愿意為一個不能保證目標人群有效解讀的廣告創意去埋單。
③當一個廣告片“商業=藝術”酒店品牌設計:這種情況一般在“商業>藝術”“商業<藝術”之間難以準確界定,只能說“商業=藝術”;
④當一個廣告片“商業<藝術”酒店品牌設計:就是“品牌形象片”,要么宜揚一種企業文化,要么導一種群體精神,要么表現一下領導者的品位。還有,就是一些顯得有點不倫不類的商業廣告片,讓大家弄不清楚它到底想嗎,如果不是最后時刻產品用一秒鐘亮了個相,觀眾可能根本不明白它是賣什么的。
這種“廣告惑亂眼球”的例子確實也不在少數:曾經有個客戶繪聲繪色地給我描述一則趣味性的廣告片,創意如何如何戲劇化,情節如何如何精彩,并要求廣告片按照這種標準來做,而且要做出這種效果要讓人記住!雖然這個客戶的講述能力非常好,但是當我問他那是什么商品、什么品牌,賣的是什么概念?對方啞口無言、半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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