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言創作這是廣告主比較常用的一種廣告訴求方法,即讓代言人推薦廣告中的商品而不僅僅是向目標消費者提供信息。當代言人以倡導者的姿態出現在廣告中時,這種廣告VI設計就稱為證言式廣告。證言式廣告的價值在于代言人對商品個性和利益的權威性代言。證言式廣告的創作方法主要有三種:
一一是名人證言。如邁克爾·喬丹為耐克做代言人,姚明為百事可樂做代言人,劉翔為安利紐崔萊做代言人等。廣告主大都相信,名人證言可以提高廣告訴求的吸引力,使目標受眾產生效法自己傾慕的名人的欲望事實表明,最有效果的廣告大部分都是以名人為主角的廣告。當然,采用名人做廣告也要冒名人失寵的風險。如2008年初鬧得沸沸揚揚的“艷照門”事件因涉及藝人張柏芝而使其代言的廣告商蒙受巨大損失。
二是專家證言。有些商品由于具有高科技含量,消費者可能會認為由專家來代言會更有說服力,于是許多廣告主就將代言人刻畫成醫生、律師、科學家、園藝師或者其他與商品品牌相關的專家,目的都是提高訴求信息的可信度。
舒適達采用的是專家代言式廣告傳播策略三是普通用戶證言。在這種廣告中,代言人既不是名人,也不是所謂的專家,而是替品牌代言的普通用戶。之所以運用這種廣告訴求方法,是因為目標消費者可以將自己與代言人聯系起來,而且參照人群理論也為這種證言式廣告提供了堅實的理論依據。該理論認為,消費者會參照人群的觀點或證言而不相信客觀的產品信息。簡而言之,消費者的邏輯推理變成了“那個人和我差不多他喜歡這個品牌,我也要喜歡這個品牌”
按照這個理論,此種邏輯推理使消費者不再仔細考察詳細的商品信息,而只是簡單地用參照人群的觀點取而代之。當然,在實際的運作過程中,這種方法實施起來并不是那么容易,精明的消費者很有可能馬上就會明白廣告主的勸服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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